各学院、相关部门:
根据《关于开展2019-2020学年“宝军奖助学金”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学工内字[2020]41号)精神,现开展“宝军奖学金”项目的评选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奖励对象
我校全日制普通本、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。重点奖励会展经济与管理、广告设计与制作、市场营销及英语专业的优秀学生。
二、奖励标准
“宝军奖学金”奖励标准:每生5000元/次;获得“宝军奖学金”的学生原则上与同一年度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不可兼得。
三、评选事项
具体申报条件、申请、审批流程及发放、材料报送等请参照《关于开展2019-2020学年“宝军奖助学金”评选工作的通知》文件执行。
四、名额分配
1、商学院7人,奖励金额3.5万元;
2、人文艺术学院10人,奖励金额5万元;
3、医学院6人,奖励金额3万元;
4、工学院4人,奖励金额2万元;
5、国际合作学院1人,奖励金额0.5万元;
另外,会展经济与管理、广告设计与制作、市场营销及英语四个专业,每个专业可再单独评选3名学生,共计12名同学,奖励金额6万元。
本次“宝军奖学金”全校共评选40人,奖励金额20万元。
五、工作要求
1、详见《关于开展2019-2020学年“宝军奖助学金”评选工作的通知》。
2、各院于11月4日前将“宝军奖学金”材料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
联系人及电话:
教育基金会 高 辉 029-88751568
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潘玉龙 029-887511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