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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宝军奖学金”评选工作的通知

各学院、相关部门:

根据《关于开展2019-2020学年“宝军奖助学金”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学工内字[202041号)精神,现开展“宝军奖学金”项目的评选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奖励对象

我校全日制普通本、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。重点奖励会展经济与管理、广告设计与制作、市场营销及英语专业的优秀学生。

二、奖励标准

“宝军奖学金”奖励标准:每生5000/次;获得“宝军奖学金”的学生原则上与同一年度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不可兼得。

三、评选事项

具体申报条件、申请、审批流程及发放、材料报送等请参照《关于开展2019-2020学年“宝军奖助学金”评选工作的通知》文件执行。

四、名额分配

1、商学院7人,奖励金额3.5万元;

2、人文艺术学院10人,奖励金额5万元;

3、医学院6人,奖励金额3万元;

4、工学院4人,奖励金额2万元;

5、国际合作学院1人,奖励金额0.5万元;

另外,会展经济与管理、广告设计与制作、市场营销及英语四个专业,每个专业可再单独评选3名学生,共计12名同学,奖励金额6万元。

本次“宝军奖学金”全校共评选40人,奖励金额20万元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1、详见《关于开展2019-2020学年“宝军奖助学金”评选工作的通知》。

2、各院于114日前将“宝军奖学金”材料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

 

联系人及电话:

教育基金会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   029-88751568

学生资助管理中心     潘玉龙    029-88751131